question-icon 执行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法院判了执行一年缓刑一年,不太懂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是这一年不用服刑,直接过了就没事了,还是有其他说法?想弄清楚这期间自己到底要遵循什么规定,以及有啥后果。
展开 view-more
  • #缓刑制度
  • #缓刑考验期
  • #刑罚执行
  • #刑法规定
  • #缓刑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一年缓刑一年”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缓刑的概念。缓刑呢,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当法院判处“执行一年缓刑一年”时,这意味着犯罪分子被判处的主刑是一年的刑期,但给予一年的缓刑考验期。 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不需要在监狱等场所实际服刑,而是在社会上进行改造,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一年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规定,比如犯了新罪,或者发现了漏罪,又或者违反了监督管理规定、禁止令等,就会面临不同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