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太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用坐牢了吗?缓刑这一年要做些什么?会不会又被收监执行实刑?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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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虽然判处被告人一年的有期徒刑,但并不立即将其收押到监狱执行刑罚,而是给予一年的缓刑考验期。 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不用在监狱中服刑,而是在社会上进行改造,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这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另外,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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