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税务申报相关事情时,看到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个选项,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和我自己申报有啥区别?选了这个对我纳税有啥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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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是一种纳税申报方式。通俗来讲,扣缴义务人一般就是我们的工作单位。当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单位会在发放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时,按照我们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在预扣预缴税款时就为我们扣除相应的金额,这样我们当月就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少缴纳一部分税款。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这种申报方式的好处是比较便捷,我们不需要自己每月去操作,单位会统一处理。而且能及时享受扣除优惠,减轻当月的纳税负担。不过,单位能够掌握我们的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如果我们不想让单位知道这些隐私信息,也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再扣除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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