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规定禁止非法携带什么进入公共场所?
我经常要去各种公共场所,担心不小心违反消防相关规定。想了解下,根据消防法,到底禁止非法携带什么东西进入公共场所呢?万一不小心带了会有什么后果,所以特别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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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易燃易爆危险品是指那些在受热、摩擦、撞击、接触火源、遇水受潮、强光照射、化学反应等情况下,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果违反此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其中就包括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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