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被起诉了不去开庭会怎么样?
我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被对方起诉到法院了。我心里有点害怕,不太想去开庭。我想知道,如果我不去开庭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对我会有什么不利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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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欠别人钱被起诉后,如果不去开庭,会产生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 首先,从法律程序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您不出庭,法院依然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也就是说,您放弃了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法院会依据原告的主张和证据来认定事实。 其次,在实体权益方面,由于您没有出庭进行答辩和质证,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很可能会被法院直接采信。例如,原告说您欠了他多少钱,并且提供了借条等证据,您不出庭反驳,法院大概率会认定该欠款事实。这可能导致法院判决您按照原告的诉求来偿还欠款,包括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费用。 再者,一旦法院作出缺席判决且判决生效后,如果您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您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您的财产等。同时,您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您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等。 所以,当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建议您积极应对,按时参加庭审,向法院说明您的情况和理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也应该及时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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