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了银行10000没还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因为一些突发情况着急用钱,就从银行借了10000元。但现在实在是资金紧张,没办法按时还上这笔钱了。我特别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会面临什么后果啊?是会影响信用这么简单,还是会有更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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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欠了银行10000元没还,可能会产生以下一系列后果: 首先是金钱方面的损失,会产生罚息。这是因为一旦信用贷款出现逾期,银行作为贷款机构会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催收贷款,提醒还款。同时,贷款利率会上浮,这个上浮的利率就是每天要额外支付的罚息,这无疑增加了还款成本。 其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全国联网,只要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等相关行为,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一旦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之后再想办信用卡或者申请贷款,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在审核时,看到这样的征信记录,可能就不会批准申请了。就算批准,也可能会要求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贷款额度,或者提高贷款利率。 再者,无法享受贷款优惠。如果在未来再次申请房贷等贷款时,由于之前欠银行钱未还留下逾期还款记录,除了房贷逾期本身要罚息外,很可能无法顺利获得银行房贷的优惠利率,甚至可能根本办不下来房贷。 然后,可能面临银行起诉。若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贷款机构会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比如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财产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最后,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相关概念: 罚息:是指贷款逾期后,银行等贷款机构为了惩罚逾期行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算的额外利息。 不良信用记录:就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的负面信息,通常是由于信用卡逾期、贷款逾期等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产生的,会对个人的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个人在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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