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了银行21天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因为一些突发情况,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欠了银行的钱到现在已经21天了,实在还不上。我特别担心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银行一般会怎么处理,对我的信用、财务等方面会有哪些具体影响,会不会被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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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欠了银行21天还不起,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 首先是产生罚息。这就好比你本来借了银行一笔钱,按照正常约定还款就行,但因为逾期没还,银行就要多收你一些费用作为惩罚。如果是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你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例如信用卡,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如果在这个免息还款期内没能完全还上透支的钱,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 其次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你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银行就能查到你的信用报告。一旦你出现逾期还款,就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以后你再想办信用卡或者贷款,银行可能会慎重对待,比如要求你提供抵押、担保,降低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甚至直接拒绝贷款。 目前欠银行21天通常还不至于到被起诉的地步,但如果长期拖欠不还,比如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贷款机构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还将受到法律制裁。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包括恶意透支的情形。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相关概念: 罚息:是指借款人没有在银行的规定时间内还款造成逾期,银行对逾期的借款人加收的利息。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记录,会影响个人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价。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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