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不起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但赔不起,首先要明确赔偿的途径和顺序。 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都有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所以,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 要是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如果车辆购买了商业三者险,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第十六条,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完仍有缺口,或者没有购买商业险,那就由肇事者来赔偿。若肇事者确实赔不起,受害者家属可以向法院起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但要是经强制执行后,责任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赔偿,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比如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等情形,法院就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另外,如果肇事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罪:就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商业三者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在交强险赔偿之后,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进行赔偿的商业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