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还没开始领就去世了怎么办?
我交了好多年社保,一直盼着到时候能领钱保障生活。但最近身体不太好,就担心万一还没开始领社保人就没了,那之前交的社保咋办?钱会不会就没了呀?很想弄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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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保参保人还没开始领取养老金就去世时,以下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养老保险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参保人自己交的那部分,而统筹账户是单位缴纳或者国家补贴等构成的资金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参保人去世后,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凭借参保人的死亡证明、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参保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继承手续,将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 此外,如果参保人缴纳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遗属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帮助遗属支付参保人的丧葬费用,而抚恤金则是给予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具体的标准由各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样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且各地也会有相应的丧葬补助政策。 所以,即便参保人还没开始领社保就去世了,其家属依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情况下还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保障一定的经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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