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一方不去会怎样?

我和另一半提交了离婚申请,现在30天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可对方却不愿意去领离婚证了。我还是想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有什么法律后果?我接下来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顺利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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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一方不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离婚程序无法继续按照协议离婚的流程进行,双方仍保持婚姻关系。 要是仍然想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首先要写民事诉状,在诉状中要写清楚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等;接着要写明诉讼请求,像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问题等都要明确列出;还要阐述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白。 写好诉状后,要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时需要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要是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得带上财产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文书材料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需要注意的是,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不仅开庭前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开庭时也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调解离婚,另一种是以不离婚结案。要是调解不成,法院就会组织开庭审理,审理后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做出民事判决。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不过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而且法院判决离婚是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定理由的,具体情形包括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对负有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一方提起离婚,经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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