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在很多事情上有分歧,我想离婚,但对方坚决不同意。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才能结束这段婚姻,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哪些办法可以解决,具体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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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考虑以下途径来解决:首先是起诉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这里说的管辖权,简单理解就是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这个案子,一般情况下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在起诉状里要阐述离婚的理由,比如列举感情破裂的事实依据,像分居满两年、遭遇家庭暴力 、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同时还要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所说的情况是真实的。 法院受理这个案子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里必须要有的程序,法院会努力促使双方和解。要是调解成功了,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要是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审判程序。 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了。要是确实破裂了,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要是法院觉得感情还没破裂,可能就会判决不准离婚。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在决定起诉离婚之前,也可以尝试协商沟通,弄清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原因,比如是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还是情感上有所留恋等等,针对具体问题讨论,看能不能找到解决办法。也可以向双方的家人、朋友或者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请求调解,这些第三方能从客观角度分析情况,帮助传达想法,说不定能促使双方就离婚达成共识。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管辖权: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管理某个案件,以保证案件能在合适的法院得到公正处理。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程度,法律列举了一些常见情形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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