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开庭原告不到场会怎样处理?
我起诉了离婚,开庭时间快到了,可我因为一些突发状况实在去不了。我想知道要是我不到场,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个离婚案子啊?是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展开


在离婚案件开庭时,如果原告不到场,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一般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这意思就是,法院会当作你不想继续进行这次离婚诉讼了,就好像你主动撤回了起诉。 其次,如果有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说的特殊情况,常见的比如因病住院治疗没办法行动、年老体弱行动困难,或者因工作关系实在不能离开,又或者远在异地出庭实在困难等。在这些情况下,原告不出庭,但要向法院提交关于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如果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要是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这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告反诉,那么即使原告不到场,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按撤诉处理,在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不过协议离婚或者被告起诉离婚不受这个限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