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欠款无力偿还会怎样?


如果欠债欠款无力偿还,会面临多种情况。首先,在民事层面,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债务人还钱。若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情况。 要是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债务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同时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还可能被限制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就为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提供了依据。 另外,如果确实是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若永久无力偿还,且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时再恢复执行。不过,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各种手段强制其履行义务,比如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等。 失信名单:是为了惩戒那些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其列入名单后,对其在生活各方面进行限制,督促其履行义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