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的婚姻才是无效婚姻?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听说有些婚姻是无效的。我和我对象结婚时,双方家长都不太满意,还闹了些矛盾。我有点担心我们的婚姻会不会存在无效的情况,想知道法律上规定怎样才算是无效婚姻,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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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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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指的是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合法有效的,以下几种情况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首先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这是因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重婚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破坏了婚姻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例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丙登记结婚,那么甲与丙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 其次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这里所说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所以法律禁止这类婚姻。 最后是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那么这种婚姻是无效的。法定婚龄的设定是综合考虑了人的身体发育和心理成熟程度、社会人口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例如,甲(男)二十周岁,乙(女)十九周岁,他们登记结婚,由于双方都未达到法定婚龄,他们的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 当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后,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涉及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此外,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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