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关于赌博的内容是什么?
我朋友因为赌博被抓了,我不太清楚关于赌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第70条具体说 了啥,我朋友这种情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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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涉及的法律概念。首先,“以营利为目的”,就是指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通过赌博相关行为来获取经济利益。比如开赌场的人,他就是想通过抽取场地费、台费等方式赚钱;还有那些专门为赌博提供资金并收取高额利息的人,他们也是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包括提供赌博场所,像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用来赌博;提供赌博工具,例如提供麻将、扑克牌等;提供赌资等。只要是为赌博活动创造了便利条件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为赌博提供条件。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目前对于“赌资较大”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金额标准。一般来说,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赌资较大”的标准可能相对高一些;而在经济相对不那么发达的地区,标准会低一些。
当违反这一条规定时,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的违法情节来决定处罚方式和幅度。如果情节较轻,就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比如多次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赌博赌资巨大等情况,就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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