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保密法是什么?
我对我国保密相关法律很感兴趣,想知道我国第一部保密法是哪一部,它是什么时候颁布的,主要涵盖了哪些方面的内容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展开


我国第一部保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国家秘密,简单来说,就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在适用范围上,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法律明确了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同时规定了保密制度,比如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等。 对于违反保密法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后来,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保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