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社区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对象指的是那些被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社区矫正,简单来说,就是让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区里进行改造,而不是在监狱等场所。 首先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其次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再者是被裁定假释的罪犯。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对假释的适用条件作出了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最后是被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 总的来说,社区矫正对象就是上述这几类特定的罪犯,对他们进行社区矫正,有助于其更好地回归社会,同时也体现了刑罚执行的人性化和社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