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是敲诈勒索行为?


敲诈勒索行为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认定标准。简单来说,满足下面这些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行为。 首先,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打个比方,如果是正常的债权人,为了索要自己合法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即使可能使用了一些威胁手段,通常是不属于敲诈勒索的。但要是索要过高不合理的数额,那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了。并且,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这么做的,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被害人财产受损失或者精神上被强制,还是要积极去做。 其次,客观方面也有要求。第一,行为人得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这个威胁、要挟的内容有很多种,比如暴力侵害人身,像说要伤害对方身体;也可以是毁坏财物,比如威胁要砸坏对方的贵重物品;还能是揭发隐私,例如声称要把对方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抖出来;或者损害名誉,说要让对方名声扫地等等。第二,这种威胁、要挟行为得让被害人心里产生恐惧。被害人因为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没办法才被迫交付财物,或者做出其他财产处分行为。第三,敲诈勒索的数额得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也会达到入罪标准。不过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规定不一样的入罪数额标准。另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还可以按照上述数额标准的50%确定,比如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等等。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概念: 敲诈勒索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标准或多次实施这种行为就构成的犯罪。 威胁、要挟: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让他们在心理上产生恐惧,有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