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什么意思?

我在做生意时,听同行提到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是指什么行为,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在实际中是怎么界定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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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通俗来讲,就是在没有真实的商品交易或者提供、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虽然有交易,但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相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举个例子,甲公司和乙公司并没有实际的业务往来,但甲公司为了某种目的,给乙公司开具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这就属于虚开发票。再比如,丙公司和丁公司有业务往来,实际交易金额是10万元,但丙公司应丁公司要求,开具了15万元的发票,多开的这5万元也属于虚开的部分。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虚开发票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严重,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虚开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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