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会有什么后果?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开具了可以用来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这是一种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不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虚开税款数额不大,通常是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判断的,一般是虚开税款数额在一定标准以下。 要是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就会加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什么是“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法律也有相应的标准和解释,例如虚开税款达到一定的金额范围,或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较大损失等情况。 而当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处罚更为严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种情况下,往往是虚开的税款数额非常大,或者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等。 此外,如果单位犯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同时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总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进口退税等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会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应该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和税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