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对税务方面的法律问题比较关注,想弄清楚如果有人盗窃、骗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拿去出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我想了解具体的量刑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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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人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税制改革,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要是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数量较大”,依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量较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若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总之,法律对于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给予相应的惩处,以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经济稳定。 相关概念: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抵扣税款的凭证,是计征增值税的依据,由国家税务机关依照规定发售,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非法出售:既包括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出售的行为,也包括其他任何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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