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投资了一家公司,成了自然人股东。但我不太清楚自然人股东到底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自己作为自然人股东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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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自然人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就是基于自然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简单来说,就是以个人身份对公司进行投资,成为公司股东的人。自然人股东是区别于法人股东而言的,法人股东是以企业法人的身份来投资公司。 关于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在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即使公司出现债务问题,股东只需要承担其出资范围内的责任,而不用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自然人股东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比如,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因为股东的这些违法行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例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利用公司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都可能导致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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