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每个月工资发下来都会扣个人所得税,但不太清楚这个税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到底是什么,是单纯按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因素在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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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通俗来讲,就是您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收入,经过法律规定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后剩下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金额才是真正用来计算您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的基础。 不同类型的个人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对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专项扣除,主要是指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对于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您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小店,那么全年的营业额减去进货成本、店铺租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损失后剩下的钱,就是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拿到手的利息、股息、红利或者偶然获得的奖金等收入是多少,就按照这个金额来计算个人所得税。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您转让一套房产,卖房的收入减去当初买房的成本以及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剩下的就是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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