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刑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我看到新闻里有人被判刑还被剥夺政治权利,不太明白这是啥意思。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后,这人到底不能干啥了呢?这个剥夺政治权利是咋规定的,期限又是咋定的呀?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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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判刑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它意味着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会被限制或取消某些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犯罪分子不能像普通公民一样充分地行使一些政治方面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项权利: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能参加选举投票,也没有资格被选举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二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犯罪分子不能随意发表政治性言论、出版相关刊物,也不能组织或参加集会、结社等活动;三是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担任任何职务;四是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多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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