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
我开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不太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是不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我想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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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简单来说,就是对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这里的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能力,独立完成了软件的开发工作,并且对这个软件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你通常就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另外,如果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成为著作权人。 在一些合作开发软件的情况下,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所以,判断自己是否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需要依据软件的开发情况、开发主体以及相关约定等多方面因素,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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