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一方债务是什么意思?
我结婚后,发现老公在外面好像欠了些钱,不太清楚这算不算是他的个人债务。我想知道夫妻之间一方债务到底是啥意思,这种债务和我有没有关系,以后会不会要我来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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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一方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判断是否为一方债务,关键看债务的用途和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是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这通常就是一方债务。例如,丈夫瞒着妻子去做一些高风险投资,结果亏了钱欠了债,而这些投资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大概率就是丈夫的一方债务。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前的债务,一般也属于一方债务。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贷款买了车,婚后这个车贷还是算他的个人债务。所以,区分夫妻之间一方债务,对于明确债务的承担主体、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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