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申报包含哪些项目?


定期定额申报是一种税收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定期定额申报所涉及的项目: 增值税:这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对于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内,月销售额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则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消费税:如果定期定额户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经营活动,就需要缴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消费税的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不同的应税消费品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文件中。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户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核定的经营额或所得额来计算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定期定额户拥有房产或者使用城镇土地,就可能需要缴纳这两种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一种税。具体规定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