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不属于增值税法定减免范围?

我在做一些税务相关的业务,对增值税法定减免范围不太清楚,只知道有减免的情况,更想了解下哪些是不在这个减免范围内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在实际操作中也能避免一些失误,所以想问问到底什么不属于增值税法定减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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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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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法定减免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可以免除缴纳增值税的情形。那么,要明确什么不属于增值税法定减免范围,首先得知道法定减免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这些项目是明确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的。 除了上述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和商品销售等,一般都不属于增值税法定减免范围。比如,企业销售非自产的农产品,就不在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的减免范围内;销售非避孕药品和用具,也不能享受相关减免;销售非古旧图书,同样不满足减免条件。还有,企业进口非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仪器设备,也无法享受对应的减免政策。在商业活动中,大部分正常的商品买卖和服务提供,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减免条件,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这有助于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和财政收入的稳定,使得不同企业和经营者在税收方面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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