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不包括什么?
我打算出国,在了解护照相关知识。看到《护照法》提到护照类型,我想知道按照这部法律规定,哪些是不属于护照类型的,这样能让我更清楚该办理哪种证件,免得弄混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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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主要包括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一般是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时使用。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主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发给国家工作人员。 除了上述这些法定的护照类型之外,一些特定区域或者特定用途的证件不属于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比如港澳通行证,它是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的通行证件,主要用于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往来,并非用于出国,其管理依据是《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须知》等相关规定,而不是《护照法》。再比如台湾通行证,即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证件,它的管理遵循《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规定,也不在《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范围内。此外,边境通行证主要用于在我国边境地区的特定区域通行,它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与护照有明显区别,同样不属于《护照法》规定的护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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