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的规定类型包括哪些?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在中国,护照的规定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普通护照:这是最常见的护照类型,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普通护照主要发给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规定,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外交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三条,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公务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技交流等公共事务活动的人员。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三条,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不同类型的护照在使用范围、办理条件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通常是基于特定的公务身份和任务进行办理和使用,而普通护照则面向广大因私出国的公民。在办理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护照类型,并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