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婴儿和溺婴这种行为具体会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呢?
生活中偶尔会听闻一些遗弃婴儿或者溺婴的悲剧事件,让人十分痛心。很想了解清楚,在不同情节下,比如只是暂时遗弃后又后悔找回,或者是狠心溺婴等情况,法律分别会给出怎样具体明确的处罚,也好让大家清楚这类行为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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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婴儿和溺婴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节的轻重来确定相应的处罚: 对于遗弃婴儿的行为: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对行为人处以罚款。这里的情节轻微,一般是指遗弃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对婴儿的生命健康尚未造成严重威胁等情况。而如果遗弃婴儿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溺婴的行为:这是一种极其严重且残忍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孩子一旦出生,就拥有了独立的生命权,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若行为人在实施溺婴行为后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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