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检察院有什么权?

我一直不太清楚人民检察院在法律体系里到底有哪些权力。感觉它很重要,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是可以直接审判案件吗?还是有其他特别的权力呢?希望了解一下人民检察院具体的权力范围。
展开 view-more
  • #检察权力
  • #侦查权
  • #审查起诉
  • #法律监督
  • #公益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拥有多项重要权力。 首先是侦查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了这一权力,这一权力保障了对特定犯罪行为的有效查处,维护了司法秩序和公民权利。 其次是审查逮捕权。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一权力可以防止错误逮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再者是审查起诉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权力确保了犯罪行为得到恰当的法律追诉,同时也避免了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 另外是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比如在刑事诉讼中,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等进行监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对此有相关规定,法律监督权的行使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最后是提起公益诉讼权。对于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一权力有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