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阅卷阶段应该做哪些工作?


律师在阅卷阶段要做的工作非常关键,关乎案件走向。 首先,要做好阅卷前准备。律师需要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案例判例进行充分了解,同时确定该案件的审查重点和目标,以便在阅卷时有针对性地查找证据和信息。此外,了解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查证和核实,保证阅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这就好比盖房子前要准备好各种工具和材料,心里清楚房子该怎么盖。 其次,要用全方位的法律意识进行阅卷。这不仅是一个全面了解案情的过程,也是一个法律判断的过程。在阅卷时,律师需要对有关材料的法律价值作出判断,对于卷宗中有利于己方当事人和不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材料都应给予充分的重视。打个比方,就像在一堆杂乱的物品里,要准确找出有用的和可能带来麻烦的东西。 再者,律师应当将全部证据整理成简明扼要的提纲,最好采取列表的形式,将案卷中所存在的全部证据整理成一张张简明扼要的表格,说明是何种证据以及简单证明内容,注明该证据所在的页码和卷数。这样在庭审需要的时候,能立即随时调取出来,做到对证据指挥有度,不会失之于慌乱和被动。 另外,初读与精读相结合。第一次应当粗略全面阅卷,对案件有个整体认识;其次再针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一审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对案卷证据做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精读,律师可以采取边注的方式进行阅卷。之后在第二次精读卷宗的时候,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顺序,对重点有疑问的证据,形成详尽规范的质证意见,打印成册并在庭前审判时交给法庭。 最后,撰写法律意见。这是阅卷最关键的环节,此时需要整个律师团队开个小会,提出法律意见的写作要求,列出本案的难点、重点与疑点、焦点。法律意见书至少需要包括材料来源、基本案情、法律分析、重点与焦点、律师意见等部分。 相关概念: 证据三性:指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是说证据的收集等要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性是证据要真实存在,不是伪造的;关联性是证据要和案件事实有联系 。 质证意见:是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说明等发表的看法,用来判断证据是否能被采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