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临时工遭遇工伤该怎么办?
我63岁了,在做临时工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是找老板赔偿,还是走其他途径?我也不太清楚像我这个年纪,临时工工伤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想问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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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63岁的临时工遭遇工伤时,处理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 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的界定。一般来说,63岁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和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如果是劳务关系下的工伤,伤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雇主主张赔偿。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要根据双方在工伤事件中的过错比例来确定赔偿责任。比如,若临时工自身存在违规操作等过错,那么自身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若主要是雇主的过错,像提供的工作设备有安全隐患等,雇主就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通常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要是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比如,可以先尝试和雇主友好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就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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