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跑了该如何处理?
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却发现人找不到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感觉是故意躲着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把钱要回来,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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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欠钱跑了,债权人不用过于着急,是有办法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要明确在一般情况下,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刻归还欠款和利息。要是因为债务人跑路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还可以要求一起赔偿。 债权人在讨还欠款和利息时,若实在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凭借欠条或其他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注意在时效内起诉,以确保债权。 起诉时,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一方面要收集好相关证据,例如借条、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准备起诉材料,一份起诉状要写清楚被告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若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相关信息,还要把事实与理由写明白,比如事情起因、经过、现状,以及起诉目的,涉及金额较大主张利息的也要明确写清。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本,按照被告数量提供相应副本数。 要是存在担保人,情况又有所不同。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若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前来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若对方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执行书,通过强制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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