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人跑了该如何处理?
之前把钱借给了一个朋友,当时也没多想,就没留特别多的书面证据。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却发现他人联系不上,好像直接跑了。我特别着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把借出去的钱追回来,想了解具体的法律途径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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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钱的人跑了,债权人不用过于着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债权也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所以可以通过诉讼来主张。在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借贷关系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法院立案受理。 如果找不到借款人,也就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即使借钱的人跑了不来法庭,法院依然可以审理并作出判决。 等判决生效后,若对方还是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予以强制执行。而且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还可能会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在生活、工作、出行等方面受到重大影响。 另外,如果借款时有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同时要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要在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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