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人后对方人跑了该怎么办?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现在干脆人都找不到了,我想起诉他,但又担心起诉后他还是不出现,那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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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欠钱人后对方跑了,不用过于担心,有相应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 首先,即使对方跑了,也可以正常起诉。法院在联系不到被告人时,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然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这意味着即便对方不在,法院依然会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审判。要是因为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被告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若判决书生效后对方逃跑,债权人只要有债务人名下财产的相关证据材料,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手段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甚至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另外,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若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来送达法律文书,经过一定时间后就当作已经送达给对方。 强制执行:是指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通过强制手段,如对财产进行处理等,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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