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判决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但觉得判决结果不合理,对其内容存在较大异议,不清楚自己接下来可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了解具体的操作方法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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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对判决书不服时,需要根据判决书的具体情况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在判决书尚未生效时,可以提起上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限为十日。上诉时需要提交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名称,原审法院、案件的编号以及上诉理由等,并且要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同时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数量制作上诉状副本。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如果是二审判决书或者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另外,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通常是终审判决,但如果存在法定的再审事由,仍然可以通过再审程序来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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