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一年多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我在一家电子厂工作一年多了,厂里一直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我听说住房公积金是对职工的一项福利,可厂里就是不给交。我想知道厂里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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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的一项权益保障,能在职工购房、租房等住房相关需求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您这种情况中,电子厂一年多不给您交住房公积金,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先尝试与电子厂进行沟通,向厂里提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要求,说明法律规定,让厂里了解其应尽的义务。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您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您与电子厂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及能证明工作时长的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您的投诉后,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一旦确认电子厂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补缴。如果电子厂仍然拒绝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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