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却不给交通费该怎么办?
之前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我因为处理事故产生了一些交通费,找对方要,对方却一直拖着不给。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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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对方在事故中负全责,但却拒绝支付交通费的情况时,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费在法律上的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就表明,在对方全责的事故里,你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是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的。 如果遇到对方不给交通费,我们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时,你要准备好相关的交通费用凭证,比如车票、打车记录等,向对方说明这些费用是因为处理此次事故而产生的,让对方清楚你的诉求合理合法。 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考虑通过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职责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你可以向交警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费用凭证,请求交警协助与对方沟通赔偿事宜。 如果调解也没有效果,那么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前,你要收集好足够的证据,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费用凭证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一旦你的诉求得到支持,法院会判决对方支付相应的交通费。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你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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