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迁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户口没地方迁,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是自立门户。通常来说,申请者要具备独立的住房权,同时满足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的特定条件才能批准办理另立户口。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或者调解协议终止婚姻关系,申请人还得依据法院颁发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比如在一些城市,有自己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的落户政策等条件,就可以申请独立分户 。依据是各地关于户籍管理中对于分户的相关规定。 其次可以选择再婚后迁入。若离婚后再次结婚,申请人可将户口迁移至新婚伴侣的户口所在地。不过办理此项事务时,要了解、掌握并严格遵守当地的户籍政策及其细节性规定。这是因为不同地方对于夫妻投靠落户的政策要求不同,像有的地方可能要求结婚满一定年限等。 还可以考虑返回原籍。持原籍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转移许可,前往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村委接收证明及离婚协议等材料。比如有些人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农村老家,只要老家的村委会同意接收,按照程序就能办理。这依据的是《户口登记条例》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相关规定 。 另外,也可以成为代管户。若无房产且无法挂靠单位,可申请成为代管户。代管户没有户口本,需要用时向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比如在一些地方,如果确实没有其他落户选择,派出所会根据实际情况将这类人的户口设为代管户 。 最后,也可以选择不迁出。即使夫妻二人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协议或经由法院下达判决或调解书规定女方须将户口迁出,若女方本人未自愿采取该行动,那么其户口仍然有权继续保留于原配偶之处。不过要是存在事先即有迁出约定、获得法院审理后下达的判决或调解书书面要求等特殊情况,就仍应遵循指示迁出。这主要是基于实际情况以及对公民户籍权利的保障。 相关概念: 代管户:指在没有房产、无法挂靠单位等情况下,由派出所代为管理户口的一种户籍形式,没有户口本,需要使用相关证件时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