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财产保全时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手续?

我和另一半刚离婚,在做财产保全时发现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我很担心自己应得的财产受损,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办理什么手续来维护自己权益,不太清楚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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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后财产保全过程中,如果发现一方转移财产,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当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后,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车辆过户手续等,用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证据的收集要及时、准确、全面,这是后续维护权益的关键。 接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申请书应详细说明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种类、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要阐述清楚申请保全的理由,也就是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此外,还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 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起诉前申请保全,也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在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会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之后,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对转移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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