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后对方不履行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对方有纠纷,经过仲裁调解达成了协议,对方当时也同意了。可现在调解协议规定的履行时间到了,对方却不履行。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对方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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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仲裁调解后对方不履行,你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步骤。 首先,仲裁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会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调解。一旦达成调解协议,这个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的事情,都得说到做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而当对方不履行仲裁调解书时,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也就是说,你可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强制对方履行仲裁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通常有管辖权,但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以证明对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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