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900块钱不还该怎么办?

有人欠了我900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我心里挺着急的,这钱虽说不算多,但也是我的辛苦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用什么办法把钱要回来呢?是直接找对方要,还是走法律途径,法律途径又该怎么做呢?
展开 view-more
  • #债务追讨
  • #欠款纠纷
  • #法律途径
  • #欠款起诉
  • #协商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有人欠900块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沟通,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看能否达成分期付款或者延迟还款的协议。这样做既可能减轻对方的经济压力,也有机会最终拿回欠款。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个新的还款时间节点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寻求调解。可以找当地的调解机构或者仲裁机构帮忙,通过他们的调解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调解机构会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还能考虑法律手段。一种是申请支付令,另一种是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责令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向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证据很关键,比如借款合同或借条,要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及双方当事人信息等;转账记录或支付凭证能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给对方;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若能体现借款及催款事宜,也可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