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情鉴定派出所一直拖延怎么办?
我被人打伤了,去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都过去好久了,派出所一直拖着不给办。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清楚派出所这样做合不合理,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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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做伤情鉴定派出所一直拖延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应对,同时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要明确伤情鉴定的重要性和派出所的职责。伤情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确定责任的重要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也就是说,派出所负有及时开具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进行鉴定的责任。 如果派出所拖延,我们可以先采取温和的沟通方式。找负责该案件的民警,以平和的态度询问拖延的原因,也许存在一些客观因素导致进度缓慢。比如可能是近期案件量较大,工作人员还未及时处理。同时,提醒民警他们有在规定时间内开具委托书的职责。 若沟通后仍无效果,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如公安分局的相关部门投诉。上级机关有监督和管理下级机关工作的职责,他们会对派出所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另外,还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有法律监督的权力。如果派出所的拖延行为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办理,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依法进行监督纠正。 最后,如果因为派出所的拖延导致当事人遭受了损失,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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