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发现没有管辖权该怎么办?
我遇到个事儿,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了,可我后来听说他们可能没有管辖权。我就想知道,要是公安机关真发现自己没管辖权,接下来会怎么处理啊?是直接不管了,还是有其他操作?
展开


当公安机关发现自己对某个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处理规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管辖权的概念。管辖权通俗来讲,就是各个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的分工,不同的案件由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司法机关来处理,这样可以保证案件得到专业、公正的处理。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发现的案件,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这意味着公安机关不能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置之不理,而是要及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其他公安机关。 同时,如果案件情况紧急,比如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犯罪嫌疑人、保护证据等,即便没有管辖权,也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机关。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因为管辖权问题而延误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对证据的保护。 此外,如果在移送案件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接收案件后,要重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连续性。 所以,当公安机关发现没有管辖权时,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机关,同时做好相关的衔接工作,以保障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