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的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不认识的人欠钱不还,首先可以尝试直接向对方索要欠款 ,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万一后续需要能派上用场。 要是对方拒绝还款,你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在起诉前,要注意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证据,常见的比如借条、借款合同,如果没有这些书面材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当法院判决后,若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仍然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催促对方还款。不过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债权人;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通俗讲就是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时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还有个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相关概念: - 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作出给付判决的诉讼。简单说就是原告要求被告做某件事,比如给钱、给东西等。 -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