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医院已证明伤者好转,对方却又去起诉该怎么办?
前段时间我出了起交通事故,伤者在医院治疗,医院都已经证明他好转了。可没想到,他现在又去法院起诉我,我实在搞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应对,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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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交通事故中,医院已证明伤者好转但对方又起诉的情况,你先别着急,以下从不同方面为你分析应对办法。 首先,对于对方的起诉,你要明白这是其享有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只要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受理起诉。所以对方去起诉,法院会对其起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立案。 然后,当收到法院的传票等诉讼材料后,你要积极应诉。这是维护你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这个过程中,医院出具的伤者好转证明是很关键的证据。证据在民事诉讼里非常重要,它能帮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医院证明属于书证。你要把这份证明提交给法院,证明伤者当时的身体状况。 再者,对于对方的诉求,你要仔细分析。如果对方要求不合理的赔偿,比如明明已经好转却要求高额的后续治疗费等,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反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不合理的费用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最后,你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律师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更好地帮助你应对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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