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该怎么办?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当时没及时报案,现在已经超过48小时了。我担心会影响工伤认定和后续的赔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做,能不能正常申请工伤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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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仍然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首先,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尽快在30日内申报工伤,如果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申报,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获得同意延长申请时限。 其次,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即便单位没有及时申报,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有权在规定的1年期限内自行申报工伤。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职工应尽早采取措施,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好所需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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