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开庭应该怎么做?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被别人起诉了,过段时间就要开庭了。我特别慌,完全不知道开庭的时候要做些什么。我想知道从进入法庭开始,要遵循哪些流程,要注意些什么,怎么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希望有人能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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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起诉后面对开庭,首先要知晓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需要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在开庭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你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并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整理好,以便在法庭上能够清晰地展示。同时,要认真研究对方的起诉状,分析对方的诉求和理由,准备好相应的答辩意见。 开庭当日,要提前到达法庭,携带好身份证、传票等相关证件。进入法庭后,要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长的指挥。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会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你需要如实回答。轮到你陈述时,要清晰、简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事实。比如你可以说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你认为对方的诉求不合理的地方。 在举证质证环节,你要将准备好的证据逐一提交,并说明证据的来源、证明内容等。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你有权进行质证,指出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例如,如果对方提供的合同是伪造的,你可以提出质疑,并说明理由。 法庭辩论阶段是你充分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机会。你可以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结合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有理有据的辩论。要注意语言文明,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最后,在宣判前,审判长通常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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